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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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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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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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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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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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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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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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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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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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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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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观察之一百丨拟IPO企业录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合规研究
基于北交所定位于专精特新企业的需求特点,企业对于人才和创新的渴望使得竞业限制义务成为企业留住人才或避免核心技术流失的重要举措,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基于公司技术人才扩充的需求,实践中部分企业存在录用正处于竞业限制期间的劳动者的问题,对于拟录用此类正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的公司来说,如何避免风险及满足合规的要求,本文即尝试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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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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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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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研究丨执行拍卖不动产查封到期未续封是否影响拍卖效力
执行案件中,关于不动产的查封以及后续拍卖执行程序,由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问题多样,一直以来存在着颇多法律争议。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领域的法律难点先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等多部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但仍无法涵盖实践当中的全部问题。笔者在近期的一起执行案件中,就遇到了因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不动产查封到期引发的执行争议,单纯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无法直接得到解决方案。借此较为特殊的疑难案例,本文就相关法律问题展开进行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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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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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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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研究|未给予补偿时注销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分析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不断开展的同时,因征收补偿问题引发的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地方政府在基于行政效率的考量下,可能会做出违背合法性的行政行为。本文将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学界观点和司法判例,对给予补偿时注销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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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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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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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观察之九十九丨从东方碳素等发行人问询案例看股权代持问题
股权稳定清晰一直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重要审核要求。股权代持也称为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是影响股权清晰的障碍之一,发行人是否完成所有代持的还原是审核机构重点问询和关注的问题。因此,本文将通过北交所对东方碳素等三个发行人股权代持情况的问询案例介绍,分析北交所在IPO审核中就股权代持问题的问询关注要点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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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