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7-11-03 16:07:00 作者: 国际业务团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转让定价问题公告如下:
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二、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备案。
三、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四、企业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而支付费用,该劳务应当能够使企业获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企业因接受下列劳务而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一)与企业承担功能风险或者经营无关的劳务活动;
(二)关联方为保障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方的投资利益,对企业实施的控制、管理和监督等劳务活动;
(三)关联方提供的,企业已经向第三方购买或者已经自行实施的劳务活动;
(四)企业虽由于附属于某个集团而获得额外收益,但并未接受集团内关联方实施的针对该企业的具体劳务活动;
(五)已经在其他关联交易中获得补偿的劳务活动;
(六)其他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活动。
五、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无形资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考虑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六、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行业研究
更多-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品牌活动
更多-
[05/28]道可特20周年系列活动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在各界同仁的关心和支持下,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在注册成立的半年里即取得快速发展。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我们拟于2023年5月28日在成都天府新区中央法务产业大厦隆重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届时,行业内外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全国知名律所贤达和著名媒体代表,将悉数出席。 -
[05/28]道可特20周年系列活动丨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论坛
在各界同仁的关心和支持下,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在注册成立的半年里即取得快速发展。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我们拟于2023年5月28日在成都天府新区中央法务产业大厦隆重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届时,行业内外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全国知名律所贤达和著名媒体代表,将悉数出席。 -
[04/22]济南·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由多家单位主办、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将在山东济南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国内知识产权现状分析及相关热点问题为核心,以数据合规、全链条知产法律服务、专利维权、知产价值最大化为抓手,以期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届时,来自各级司法部门领导,各级知识产权协会及律师协会领导,行业专家、学者,全国知名媒体人共聚一堂,共聚发展之智,共谋发展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