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研究 | 从典型案例看特许经营权转让风险及防范
来源: 道可特济南办公室 时间: 2022-08-17 20:30:26 作者: 王伟、汪新泰
前言: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基于行业特性,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或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被特许人出于自身经营原因,经常会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且往往不会告知或征得特许人同意,这样往往导致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流失、商誉受损等损害结果的发生,为此,我们通过案例向特许经营活动的主体阐述此种行为的后果及预防。
【法律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典型案例】
李某与王某、冉某、广东便利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证据主张:冉某与广东便利店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冉某又与李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李某,王某又与李某、冉某签订补充转让协议,在李某与冉某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涉案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王某,现王某主张补充转让协议无效,要求李某退还特许经营费用,主张冉某及广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规则:冉某在未获得广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李某,又由李某转让给王某,且根据冉某及李某的庭审陈述,李某对于广东公司未予同意一事事先知情,因此,在广东公司已明确表示自始不认可冉某及李某的转让行为且未予追认的情况下,李某作为没有特许权转让资格的个人将前述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王某的行为应属无效,王某据此主张其与李某、冉某签订的《转让补充协议》无效,一审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评析】
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经营权作为最关键的一环,转让需要十分谨慎。
特许经营权转让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因该转让行为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而因为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主体签订合同时应该具有审慎的义务,根据过错程度,审判实践中涉案财产并不会全额返还。
因此,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建议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明确约定未经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被特许人不得以出售、转让等方式处置、让与协议下方的任何权利、义务,明确约定未经特许人书面同意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的违约责任等;加盟商在选择加盟连锁时也要注意审查主体,其是否具有合法的特许经营权不仅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也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
作者简介

王伟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公司业务

手机:13953103647
邮箱:wangwei@dtlawyers.com.cn

汪新泰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

手机:18340086763
邮箱:wangxintai@dtlawyers.com.cn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行业研究
更多-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目前市场上首份以法律健康为导向和评判标准的、研究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健康度的指数报告,是第一份由第三方机构推出的带有公益性和学术性的央企(A股)上市公司指数报告,是研究、评价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一个全新视角与一项创新性举措。报告对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健康度做了全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解读;报告以动态发展的数据库为支撑,在绿法(国际)联盟(GLGA)的协调下与相关监管部门、治理机构、重要行业组织、经营主体形成互动机制,围绕央企(A股)上市公司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努力推出对认识央企(A股)上市公司、推进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品牌活动
更多-
[05/28]道可特20周年系列活动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在各界同仁的关心和支持下,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在注册成立的半年里即取得快速发展。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我们拟于2023年5月28日在成都天府新区中央法务产业大厦隆重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届时,行业内外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全国知名律所贤达和著名媒体代表,将悉数出席。 -
[05/28]道可特20周年系列活动丨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论坛
在各界同仁的关心和支持下,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在注册成立的半年里即取得快速发展。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我们拟于2023年5月28日在成都天府新区中央法务产业大厦隆重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科技驱动型企业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届时,行业内外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全国知名律所贤达和著名媒体代表,将悉数出席。 -
[04/22]济南·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作为道可特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由多家单位主办、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将在山东济南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国内知识产权现状分析及相关热点问题为核心,以数据合规、全链条知产法律服务、专利维权、知产价值最大化为抓手,以期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届时,来自各级司法部门领导,各级知识产权协会及律师协会领导,行业专家、学者,全国知名媒体人共聚一堂,共聚发展之智,共谋发展之策。
